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公务员是否开除公职公务员酒驾除了醉酒驾驶的处罚外

醉驾公务员是否开除公职公务员酒驾除了醉酒驾驶的处罚外,原则上是会开除公职。公务员作为国家法律规范执行和制定的第一梯队人员,应该做好大家的榜样。醉驾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违法的事情,国家的惩处力度就很大。法令是对社会的调和开展的非常重要的保证,对违背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求依法担受相应的刑事处分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原则上会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被辞退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综上所述,公务员是为国家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更是应该有比他人更了解法律常识,而醉驾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各地也会对醉驾严厉查处,如果作为公务员还犯有醉驾的,不仅要面临醉驾的处罚,而且还有极大的可能被开除公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


·交通事故横突骨折可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横突骨折可以赔偿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要看具体的花费才能确定最终的赔偿额。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


·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是多少钱
      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够走到最后的,所以会听到很多人离婚。对于一些夫妻双方在离婚上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他们一般会选择起诉离婚。对于起诉离婚可能您都......


·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
      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一、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


·色情骚扰可否报警
      色情骚扰可报警,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无故骚扰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多次发送违法信息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


·交通事故等级分类
      实践中,需要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对交通事故做一个等级的划分,然后才能确定该此事故的严重程度。究竟这个交通事故等级该如何来划分呢?具体......


·离婚前多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前多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离婚前多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第一,受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原告起诉之前,对方转移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


·行政拘留是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
      行政拘留是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为了防止国家公职机关的工作人员权力滥用,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相互制约,同时我国法律也赋予了......


·个人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个人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在我国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大体有三种,土地出让、划拨和转让。如果个人拿到土地是用来建设公共事业项目的,包括幼......


·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计算
      对于盗窃行为,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在处罚的时候,此时除了要对相关行为做出认定之后,同时还要具体确定盗窃财物的数额才行。那此时,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