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单位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哪些收入不在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范围?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在工作单位单方面与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裁员等,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如果其拒绝支付,员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其赔偿,而赔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就必须支付1个月的工资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偿合同含义是什么?
      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合同”,是对“无偿合同”的一种对称。指任何一方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有义务支付一定金额的合同。有偿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有哪些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有哪些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


·2023天津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天津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个人补缴社保流程:1、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变身为北漂、广漂一族,住房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变身为北漂、广漂一族,住房问题,孩子学习问题等就不可避免。但是,北上广深发达的经济带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我国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市政府机构之一,很多人多不了解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它的主要职责市对全市的国有土地进......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应用到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大多数人不了解但是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归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赔偿的标准,下......


·监护人证明在什么部门开?
      监护人证明在什么部门开?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1、《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因个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
      编号  县  乡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