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一、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下面由我们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要是不存在以上情形单位不能与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单位: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社保等。
  3、要是公司规定有年终奖,可以要求支付。
  以上就是有关于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以及和解除合同的相关知识。由上文可以看出在员工怀孕期间,公司是不可以解雇员工的。如果您身边有这样的事希望您能够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从而个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庭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哪些?
      刑庭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哪些?一、刑庭开庭前准备工作需要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因为企业经营需要或发生了法定的法人必须变更的事由,公司会进行法人变更,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什么......


·机动车违章罚金多久需要交齐
      机动车违章罚金多久需要交齐一、机动车违章罚金多久需要交齐?机动车违章罚金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


·商标转让主要有哪些费用
      商标转让主要有哪些费用商标局要收取的官费是500元,这个是依据法律规定的需缴纳的商标官费。除了必须要缴纳的官费外,如果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的......


·行政复议国税申请书主要内容怎麽写?
      行政复议国税申请书主要内容怎麽写?有关税务的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行政复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税务机关所出来的内容有......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过期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应注意工伤认定的期限,在期限内提出的工伤认定才会被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在实践中,有一些工伤员工可能会由于特殊情况的发生而......


·无服务器域名备案可以吗?
      无服务器域名备案可以吗?现在的互联网非常的发达,互联网网站多的无法想象,几乎随便打一串字母都会是一个网站的首页。在我们国家对于互联网网站上......


·一、对自书遗嘱可以涂改吗?
      一、对自书遗嘱可以涂改吗?一般是不允许有涂改,改后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结合遗嘱内容来判断。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在我国关于聚众斗殴什么意思?
      在我国关于聚众斗殴什么意思?如果心里面积压了太多的负面情绪身边没有可以倾诉的人,或者自己自卑不敢跟他人沟通,平时沉默寡言的这些人就很容易做......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共有的房产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共有的房产?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有的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对被执行人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