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作为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作为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且,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处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1、《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行为使得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解除收养关系,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继承法意见》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3、需要指出的是,《继承法意见》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收养行为建立的,这属于拟制的血亲关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也是适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有关规定。所以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养子女也就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在遗产继承上,不管是养父母还是养子女,对对方的遗产其实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并且在法定继承中,还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可以一起立遗嘱怎么写?
      父母可以一起立遗嘱怎么写?父母可以就有关遗产的分割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后,以自书、代书、录音、视频等方式订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


·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
      在当下社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层出不穷,因而选择离婚。但是在某些家庭中,一方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不想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走上......


·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


·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


·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一般会对当事人双方在出现违约情况时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违约责任可以是以违约金的方式......


·发现自己有私生子怎么办
      发现自己有私生子怎么办一、发现自己有私生子怎么办建议以后如果真的想和一个人长久发展,尽早说出来,对双方都好,这种事情不应隐瞒欺骗。私生子女......


·滥伐林木罪代理词必须要律师写吗?
      一,滥伐林木罪代理词必须要律师写吗?滥伐林木罪代理词不一定要律师进行书写,可以自己为自己进行相关的应诉和材料的书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刑法中绝对告诉才处理是什么意思
      刑法中绝对告诉才处理是什么意思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
      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打电话提出履行请求,或者打电话同意履行义务等,可以构成时效中断。关于提出履行请求、同意履行义务,可以打电话实施,......


·幼儿园幼儿肖像权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幼儿园幼儿肖像权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目前有许多幼儿园要求家长签署幼儿肖像权使用协议书,许多家长不知道这肖像协议书有什么用处,一方面害怕不签......


·危险驾驶罪是结果犯吗
      不是。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故意属于主观犯罪,是行为犯,只要有相关的行为就属于犯罪。不同于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会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