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二、商标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赠礼道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看完了上文介绍之后,我们发现其实现实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而上面的内容其实都还是为大家归纳总结了一下,实际侵权行为肯定是大家想象不到的多。而在对他人的注册商标有侵权行为之后,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就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要是侵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


·检察机关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的办理需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配合,检察机关接到移送的案件后,进行审查起诉,对于有疑点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或者授权......


·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最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吗?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吗?离婚时分割财产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应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


·女方再婚可以拒绝抚养费吗?
      缔结了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在婚后可能会出于自身或外部原因选择离婚,法院会判决其中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可是,离婚后......


·技术咨询合同相关内容有哪些
      技术咨询合同相关内容有哪些?随着合同形式的越来越多样化,当今社会出现了很多新型合同形式,合同分为很多种类,比如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新出现的......


·烟台醉驾通知单位是否可以?
      烟台醉驾通知单位是否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


·寻衅滋事随意殴打的法律理解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随意殴打的法律理解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法律当中明确地规定了寻衅滋事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我国刑事法律当中也规定了寻衅滋......


·随着各地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加快
      随着各地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加快,许多地区因为地产开发或城市规划,于是开始组织大规模的拆迁活动。因为拆迁活动往往会安排有安置房,所以有不少人......


·当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
      当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受伤的情况的,受伤的当事人是需要去专门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这个法律上要求的,伤残鉴定报告是作为这个......


·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充分的告诉了我们,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应该小心谨慎,多加注意。因此,购房者如果不想自己的利益被损害,那在买房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