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超出民事诉讼时效如何维权

超出民事诉讼时效如何维权?1、民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不再通过强制方式进行保护。由当事人自己负责讨要债务或者主张权利。2、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3、另外,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债务人在法院受理后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会依法判决强制偿还。二、诉讼时效的效力1、胜诉权消灭。民法总则18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胜诉权的本质就是公力救济权,与诉权亦不同。诉权属于程序法上的权利,当事人是否享有应依程序法的规定判断,即使诉讼时效届满,但当事人符合程序法上行使诉权要件的,人民法院仍得受理。因为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只有通过审判才能查明,其权利得否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只有法院才有公力决断权。2、实体权利不消灭。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不消灭,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务,仍享有受领保持力,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请求返还。三、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督促请求权人行使权利的,请求权有无是时效发生的首要条件。对于请求权属于哪种类型的,究竟属于所有的请求权,还是仅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学理通说看,诉讼时效应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如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3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即诉讼时效中断是源于向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代理人、保证人、代管人请求权利,对应于债务人的权利人,毫无疑问应该是债权人,其行使的权利也只能是债权。既然诉讼时效中断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以理推之,不可能还有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其他请求权。2、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怠于行使权利,是过错不行使权利的状态。如果权利人不知其权利存在,或虽知晓其权利存在,但无法行使其权利的,一般时效期间不开始起算。3、怠于行使权利状态持续存在达到法定期间。即怠于行使权利处于持续状态,中间如有行使权利或义务人认诺等,时效就中断;持续状态达到法定期间,是要求不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律所规定的时间。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诉讼对于一起案件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作为当事人就会失去很大的胜诉权,如真超过了那作为当事人就必须要懂得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且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最大的优势来保护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法侵权案件的责任认定是什么?
      商标法侵权案件的责任认定是什么?一、商标法侵权案件的责任认定是什么?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私人高利贷微信号借款后怎么办?
      私人高利贷微信号借款后怎么办?高于银行贷款利息4倍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以及4倍以内的利息依法应受到保护。遇见高利贷,当事人可以自己把握,......


·公民买房子要交多少锲税?
      公民买房子要交多少锲税?契税是房价的1%-3%,主要和房屋面积大小有关。契税是在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199......


·股权质押需要公告吗
      需要,股权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或股份出质给债权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签订质押合同的......


·工厂倒闭后社保如何补缴?
      工厂倒闭后社保如何补缴?一、工厂倒闭后社保如何补缴?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先确认一下员工的社保状态,是属于欠费状态,还是停缴状态。公司在倒......


·检察院逮捕后会判刑吗
      批准逮捕是指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的请求。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确定需要逮捕的话要批准发布逮捕书,然后报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批。人民检察院判定......


·在我国关于法定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法定监护人顺序是什么关于法定监护人顺序为您整理了以下几点: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


·故意伤害致人情伤二级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怎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要交多少保证金
      怎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要交多少保证金一、怎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


·如果双方不认定为肇事逃逸怎么办?
      双方不认定为肇事逃逸怎么办?可以报警后由交警部门来认定,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


·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解释内容有哪些?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房产,必须就房产分割做出约定,而现实中,双方围绕房产分割引发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婚姻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