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第18条怎么解读?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企业破产法第18条怎么解读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本条是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如何处理的规定。在破产程序开始时,对债务人或者对方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无需制订特别规则。如果未履行完毕的是债务人,对方当事人可以以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可申报的债权;如果未履行完毕的是对方当事人,管理人应当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者给予赔偿。但是,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必须作出处理,延续对债务人有利的合同,解除对债务人不利的合同,以使债务人财产最大化。根据本条规定,只有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才有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在国外的立法例中,对于此种合同有不同的表述,法国称为“有效合同”,德国称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双务合同”,美国称为“待履行合同”。此种合同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必须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即破产程序开始前;二是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包括双方当事人均未开始履行、双方均已开始履行但是均未履行完毕、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但是未履行完毕同时另一方尚未开始履行这三种情形。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当按照有利于使债务人财产最大化的原则,行使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的选择权。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履行合同。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仅得以合同不履行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管理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解除合同。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管理人对此类合同及时采取行动,同时也可为对方当事人提供明确的预期,维护交易的稳定。在管理人怠于行使选择权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于交易安全不利,故法律还赋予对方当事人以催告权,以保护其利益。即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管理人作出履行或者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管理人在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由于继续履行与债务人订立的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带来很大的风险,破产法应当考虑为对方当事人提供保护措施。因此,本条规定,对于重整程序开始前成立并已开始履行的双务合同,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因此,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这个条例,是关于企业破产前申请受理合同但是没有履行合同时双方相关权利的说明。是否可以视作解除合同,要看具体的情况与分析。关于破产法第十八条的内容我们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有什么其他疑问或法律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
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一、房屋面积误差纠纷该怎么处理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如何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如何处理?发生交通事故人伤的处理方式如下。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2、......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中国籍,××省××市人,现住××省××市××街××号。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国最高法院第××号民事判决,确......
·小孩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小孩的法定监护人是谁?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这是规定的。如果父母不在或者精神有问题,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是: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
·已经开车上路的人都知道,自己驾驶机动车之前考取了驾驶证,所以
已经开车上路的人都知道,自己驾驶机动车之前考取了驾驶证,所以国家才能允许自己开车。但是有很多人都是自诩是“车神”,车技高超并且不屑于考驾照,......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实践中,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
·离婚前夫妻一方所欠债由双方还吗
离婚前夫妻一方所欠债由双方还吗一、离婚前夫妻一方所欠债由双方还吗夫妻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有一部分......
·侦查阶段能否聘请律师
司法实务中,我们经常看到的聘请律师都是在起诉阶段,于是不少人就认为只能在对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才能聘请律师,而在侦查阶段则不能。那究竟侦查阶段......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的规定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的规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土地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