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明专利优先审查费用是多少?

发明专利优先审查费用是多少?需交优先审查检索费1500元整。“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须知 ”的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发文处的规定和要求,在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发文处同意优先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通知后,需交优先审查检索费1500元整。缴费方式:(1)、直接面交交优先审查检索费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交费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资讯中心检索处。(2)、通过邮局汇款。邮编:310006,收款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资讯中心。(要求:在汇款留言处或汇款单背后,务必写明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申请号和发明专利名称,否则,必须重新缴费。)(3)、通过银行汇款。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帐号:0200010009014444424,汇完款后,必须把银行出具的汇款单传真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并务必注明优先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申请号和发明名称,便于查收。二、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发明专利的所有人在进行优先审查的过程中一般还需要准备书写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在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具体的费用和办理程序当事人应当提前进行充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抚养费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我们需要彻底解决的,因为还以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是一个国家的希望。一般抚养问题出现在离婚之后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就算离......


·股东代表诉讼撤销合同的民事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
      股东代表诉讼撤销合同的民事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公司发放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税?
      公司发放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税?首先确定代通知的性质,是工资还是经济补偿的范畴。然后,根据不同的性质确定个税的缴纳方法。本人觉得代通知金应该......


·离婚财产分割不找律师行吗?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离婚,离婚率也越来越高。很多人认为没结婚之前想象的非常好,但是结完婚往往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因此离婚也变的越来越常见。离婚......


·绘本出版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绘本出版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一、绘本出版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出版合同范本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


·持卡人信用卡欠款三万判多久?
      一、持卡人信用卡欠款三万判多久?持卡人信用卡欠款三万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根据涉案的金额以及实际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将会处......


·打架脑出血属于什么伤?
      打架脑出血属于什么伤?伤情鉴定以司法部门鉴定为准,可以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相关规定。致人脑出血,可能构成重伤二级。《侵权责任法》第十......


·经济补偿金要一次性支付吗
      一、经济补偿金要一次性支付吗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要数债务纠纷了,包括欠钱不还等情形,而不少当事人此时会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那么首先就要确定债......


·抽逃出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抽逃出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抽逃出资民事责任包括需要为此而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将原来没有出资到位的东西全部要出资到位,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只要土地类型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那么,该土地的使用就是有年限规定的。为了不让到期的土地荒芜,无人使用,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