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想要办理结婚扯证在哪里

想要办理结婚扯证在哪里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达到法律的规定的要求,男女双方可以自由结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然而,并不是所有男女都可以自由结婚的。
  
  男女双方不能结婚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二、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分别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大家都知道近亲三代不能结婚这是常识,在满足法定的结婚条件后想要办理结婚证的,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带上相关资料进行办理,结婚是双方都是自愿的,而且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且满足一夫一妻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既遂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既遂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


·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均是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它们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


·该怎么对离婚赔偿计算 离婚能否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
      现实中,如果夫妻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那此时对另一方来讲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比较大的。既然此时感情已经破裂了,至......


·监狱关押罪犯脱逃会以什么罪来进行处罚?
      监狱关押罪犯脱逃会以什么罪来进行处罚?罪犯从监狱脱逃的,监狱应当即时将其抓获,不能即时抓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监狱......


·上诉二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么?
      上诉二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么?我们知道,诉讼时有经济困难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得到免费代理律师服务。如果法院一审判决出来之后,法律援助律师......


·朋友圈买到假货怎么办?
      朋友圈买到假货怎么办?消费者朋友圈购买商品受新消法保护,可退款维权。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继承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
      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债是最有强制力的方式。从程序上来讲,债权人应当怎样通过诉讼......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主要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


·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都需要经历哪些程序?
      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都需要经历哪些程序?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婚前房屋离婚后自然增值如何分配?
      婚前房屋离婚后自然增值如何分配?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