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未成年流产监护人代替签字吗?

一、未成年流产监护人代替签字吗?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还是需要有监护人的签字。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二、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三、什么人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流产手术对女性身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可是现在网络和相关电子产品的发展速度,让很多未成年人过早的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信息,加之大多数的中国家庭对孩子的性教育是非常的缺失的,导致近些年来未成年人做流产手术的案例急剧增加。总之,未成年人到医院做流产手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中止和预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和预备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


·现在到处都可见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只能适
      现在到处都可见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只能适当的减少。新拿到驾驶证的驾驶人员不要以为驾驶机动车就如此而已,其实还有很多需要去......


·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构成工伤,因此认定工伤并不是看是否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而交通事故工伤......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


·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二审立案条件1、时间要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自诉与公诉案件有何区别
      自诉与公诉案件有何区别一、自诉与公诉案件有何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


·入户抢劫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入户抢劫
      我们都知道入户抢劫的罪行要比一般的抢劫行为严重,因此《刑法》中对这样的行为是给予了严厉处罚的。不过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了解......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执行中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土地纠纷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当债务人的权益应债权人没有能力支付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若可以的话,那么应该如何解除呢?没有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原则上该姻......


·哪些机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
      哪些机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包括什么
      一、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包括什么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