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断绝父子关系?

世界上的大多数父亲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但是不乏有些父亲不爱自己的孩子,甚至还用家庭暴力对待自己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要如何断绝父子关系?法律上对断绝父子关系有什么规定?需要走哪些程序?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的规定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则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二、学理方面对于继父子关系的见解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三、对于养父子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养父子关系,在养父子关系成立后,其关系的解除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但是我们觉得无论是父亲还是孩子都要互相体谅,不要冲动行事,不要一时冲动而悔恨终身!当然也会有特殊情况,如果我们的回答不能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让的专业律师帮您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笔迹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检察院笔迹鉴定的内容是什么?检察院笔迹鉴定的内容有: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


·非法经营药品150万能判几年
      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侵权人的财产先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法律日益完善,公民有法可依,有法可寻,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需求法律的帮助,也同时让违法犯罪行动无处可遁,法治中国日益完善。本文就此侵......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


·股票分红送转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每股的公积金是衡量上市公司的重要指标。只要每股公积金和每股未分配利润之和超过1元,上市公司就具备......


·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撞人之后,车主由于害怕逃逸了,那又会怎......


·哪些情况不能转让房地产
      哪些情况不能转让房地产一、哪些情况不能转让房地产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在存续期间需要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公司在获得法人资格后,需要按照公司章程以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