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保证书范文格式

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一份简单的结婚保证书是婚前不可少的!在时下的许多婚礼中,经常可以看到新郎在新娘和宾客面前大声朗读类似的证书,来保证对爱情的忠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婚前保证书范文,希望对您有帮助哦~
  
  婚前保证书范文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美好的家庭未来、确保家庭安定团结,更好地哺育后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彼此要以尊重、宽容、平等的态度生活生存,为家庭完好做出贡献。
  
  2、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疼爱乙方,适当购置配送适量的心意物品或交付金钱贰仟元左右(2000元左右)。
  
  3、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污蔑等行为。
  
  4、双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除特殊原因外,彼此应积极配合。
  
  5、双方禁止赌博、吸毒、、重婚、嫖娼、有婚外性行为、暧眛的关系和其他违背民法典律、法规和道德的行为。
  
  6、甲方必须经常和乙方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7、除出差、探亲,旅游外,双方不得夜不回家,不回家晚上应互通电话告知原因和互报平安!
  
  8、双方有保持身体健康的义务,生病、住院应相互关心和扶助!
  
  9、双方尊重孝顺公婆、岳父母、赡养父母,关心姐妹弟,父母生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10、双方财务公开,家庭的存折应妥善保管,重大款项借款或支出需经双方同意。
  
  11、双方都有责任将下一代哺育好,培养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12、双方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抽时间陪伴双方的父母,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
  
  13、双方若有本协议第三、四、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无论作何选择,过错方应当同意。若无过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过错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乙方选择维持婚姻关系,甲方按照本协议自觉执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父母各执一份,行政监督人一份。
  
  1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指印)
  
  日期:
  
  乙方:(签名、指印)
  
  日期:
  
  监督人:(签名、指印)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婚前保证书范文,如果您在生活中有需要,就可以按照我们的格式和内容书写,当然如果你还有其他添加的内容也可以补充,不要忘了添加监督人,使保证书更有可靠性。有了这份保证书,相信您一定能有份美满的婚姻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一、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


·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一、刑事案件能和解吗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


·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
      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


·借款诈骗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我国法院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对待任何人都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的。即使是案件当中的被告人,法院也赋予了被告人辩护的权利。通常案件在进入庭审......


·受贿后被抓上交赃款可以获得减刑吗?
      一、受贿后被抓上交赃款可以获得减刑吗?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罪行,积极退赃和避免更大损失是可以考虑在量刑时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


·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
      行政信息公开的意思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它既是公......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其实也就要叫做驰名商标的有效期。通常情况下,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驰名商标才会受到保护。那根据......


·购房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约定了合同无效要赔偿违约金的,要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是什么?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有:1、个人非法经营额3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非法经营额100万元以上;2、......


·被骗3000跨省能追回吗?
      被骗3000跨省能追回吗?被骗3000跨省通过报警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能够追回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