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一般来说,离职员工二次入职不会需要重新面试,但是发放offer环节,一定要走全流程,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能不能设立试用期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对于部门最大的直接的影响就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次数作了限制性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虽然该条文对试用期次数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该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仍然出现了一些争议。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须具备劳动双方处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逻辑前提,“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也应以“双方处于同一段劳动关系”为适用条件,因此离职后的劳动者可以受到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法律约束。不约定试用期,肯定不违法,而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对方都已经有较为直接而深入的了解,已经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时间上的缓冲和磨合,作为满足双方考察需求的试用期,实无再次约定的必要。但如果一定要约定试用期,虽然司法实践是有支持企业再次设立试用期的情形,但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二、公司福利享受这里比较突出的就是指员工的年假,不过还是要看看公司具体的年假制度。对于离职再入职,员工在公司时间是否连续计算,法律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对于离职后重新入职,首先是要明确自己的试用期问题,然后再工资是由工作之日就开始算起,接下来就要考虑自己上次离职的原因及工作的不足,在新单位工作的时候不犯重复错误,将事业做到做好,而且不出任何相关的差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常见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有哪些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


·单位能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
      单位拥有解雇员工的权利,但在具体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单位才能解雇。除此之外,单位能否在试......


·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得判缓刑?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行为人只要有四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就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那......


·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一、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控手段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控手段是什么(一)善于利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资料,妥善保留来函电合同内容除双方的协议以外,还包括一些单方函件,如各种......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3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


·一、遗嘱继承房产和赠与房产的区别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房产和赠与房产的区别有哪些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一、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


·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


·我们大家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多人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当中上班的人来说都是需要对公司方面的问题有了解的。公司......


·买房子要交哪些税?买房后所需交纳的费?
      在很多人简单的认识中,认为买房签完合同付完房款后就没有其他费用了。其实不然,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其实还需要购房者交纳其他的税款的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