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俗话说男大当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是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男女青年到了适婚年龄之后,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率的合法夫妻。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后,即可享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这一点对妇女和儿童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要怎么登记结婚。婚前检查2003年,强制婚前检查政策被取消,因此在婚姻登记时,不再要求登记双方进行医学检查。而是改成尊重登记人自愿的原则,自主决定要不要进行婚前检查。不过,虽然此项政策已经被取消,但几乎每年都有要求恢复强制婚检的声音。这主要是取消婚检后,婚检率大大降低,从而造成了许多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实际上,取消婚前强制检查,并不是等于不需要进行婚检,为了男女双方婚后的幸福,本着对婚姻、家庭和对方负责的态度,最好还是进行一次常规的婚前检查。如果登记双方需要进行婚检,可以到当地的正规医院进行,任何一家正规医院都有提供此项服务。我们要知道的是,登记结婚,必须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以上,并且双方均无配偶,并且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才可登记。满足以上条件,下面,就是登记最重要的部分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结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其中一方常驻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也就是说,结婚必须在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因为各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未来的发展前景道路也不一样,所以各位小伙伴登记的时候一定要商量好,看看在谁的户口所在地登记对未来的生活更有好处,从而选择一个相对让自己满意的户口所在地去登记。我们知道男女在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要求双方当事人都满足一定的条件。小编从《婚姻法》中的规定中整理了一下,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就包括双方的年龄,其中明确规定女性必须要20周岁,而男性的话则一定要年满22周岁才行。另外,申请结婚登记要求男女都是没有配偶的,这里的配偶是指合法的配偶。当然在禁止条件上面,若双方属于一定范围之内的近亲属或者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些情况下也是不能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而在满足以上条件之后,下面,就是登记最重要的部分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登记结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常驻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就是说,结婚必须在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因为各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未来的发展前景道路也不一样,所以各位小伙伴登记的时候一定要商量好,看看在谁的户口所在地登记对未来的生活更有好处,从而选择一个相对让自己满意的户口所在地去登记。另外,登记的时候记得提前准备好规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双方的寸照,外加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免登记当天因为材料缺失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也不会因为这样的原因导致心情不美丽哦。另外也需要提醒大家一下,现在我国登记结婚是已经免费了的,也就是说不会再收取9元的工本费。以上便是关于结婚登记时的一些注惹事项了,希望能对各位小伙伴有所帮助,也希望各位小伙伴都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和自己心爱的那个他一起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往后余生幸福在一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往往成为人们殷切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它......


·犯罪分子盗墓会背叛死刑吗?
      一、犯罪分子盗墓会背叛死刑吗?一般不会,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掘具有历史、艺术、......


·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


·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是罚金吗?
      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是罚金吗?一、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是罚金吗?税款滞纳金不是罚金,税款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


·一、受害方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受害方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


·医院过度检查怎么判定
      医院过度检查怎么判定一、过度检查的判定标准。判定过度检查的基本准则是:是否对病人的总体的医疗有所帮助。同时,在检查中,在检查方面还要关注......


·申请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批捕,即批准逮捕,是检察院允许公安机关进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批准和逮捕分别属于检察院和公安局两个单位分管。那么申请批捕程序是怎样的呢?首先由公安......


·新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新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城镇化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土地被用来建商品房、商业中心等。涉及到的农民可以拿到补偿款。各地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缓刑考验期限怎么算 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限怎么算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


·判处终身监禁的条件都有哪些
      判处终身监禁的条件都有哪些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


·公司法司法解三第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司法解三第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司法解三第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