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说起事实婚姻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合法婚姻

说起事实婚姻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合法婚姻,合法婚姻是指满足了《婚姻法》中条件规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申请登记结婚,经过审核之后最终结为夫妻关系,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认定为婚姻关系,所以未婚男女同居、已经离婚的夫妻关系、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这些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合法婚姻的。对事实婚姻可以这样来理解,男女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理说这个时候并不是合法夫妻呀,但是他们却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从而在两人之间就会形成一种看似“婚姻”的关系。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目前在我国仅仅是被有条件的承认,也就是说如果不满足条件的话,那其实并不会按照事实婚姻来对待处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法律上不能认定的,是不能看作事实婚姻的。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的认定经历了许多变革。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做了很大的修正,明确了男女双方同居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之前,告知当事人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双方不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婚姻关系就是无效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发生在1994年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关系中,才会出现债务纠纷问题,1994年以后,双方没有补办登记,是不能认定为婚姻的。当事人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当然也不必承担共同的债务。法律的日益完善,是适应社会的新形势,所以合法、不违背法律规定,是认定事实婚姻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讲,事实婚姻主要涵盖以下几点:同居的双方男女同居时是符合结婚条件的,比如当时都是单身,不是直系亲缘关系等等,这点和现行的结婚规定是要一致的。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也是夫妻关系相称,这时没有登记结婚,该夫妻同居行为发生在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前。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后,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一旦构成事实婚姻,则夫妻双方就要承担婚姻中的共同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轻伤二级不是故意伤害吗?
      轻伤二级不是故意伤害吗?打架致人轻伤二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


·离婚子女成年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子女成年可以分割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砂石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建筑砂石购销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
      学校过错推定原则是怎么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学校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和股票是两种重要的企业融资途径。因此,各个公司和资金需求者都十分重视此两种业务的扩展。在......


·撞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撞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


·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员工因某些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独立的个体,但并不是可以随意辞退......


·摩托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1)机动车来历证明;(2
      摩托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1)机动车来历证明;(2)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3)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对于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其解决方式,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


·仲裁裁决单位不服怎么办?
      仲裁裁决单位不服怎么办?1、仲裁裁决单位不服怎么办?仲裁裁决单位不服可以在受到裁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无效。所谓恶意串通,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