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多久?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多久?
  
  一、民事诉讼追诉时效多久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长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委托朋友可以吗
  
  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应诉,要求有授权委托书。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不能成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
  
  私法自治,民诉中可委托朋友作为自己的工作人员代理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现行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处理。若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再去法院起诉的话,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会丧失胜诉权,这也提醒当事人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之后,能够积极的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者要求确认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为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


·聚众斗殴只抓一方对吗?
      聚众斗殴只抓一方对吗?在这里向您介绍一下关于聚众斗殴的相关法律规定,因为经常能够普发生居住斗殴的情况,您如果发现有这样的情况最好的办法是报......


·婚姻继承何时办过户
      在现代化社会中,人们周围发生着很多前所未见的事情,比如因为法律的健全,人们在遗产继承这个问题上有了更完备和健全的程序。那么从法律方面来说婚姻......


·移送管辖后立案时间是什么时候
      移送管辖后立案时间是什么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第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者执行申请......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一、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我们同他人因为经济纠纷而走司法诉讼途径的话,我们需要通过聘请代理律师来打官司。这时我们要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律师委......


·涉嫌构成绑架罪判刑几年?
      涉嫌构成绑架罪判刑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投资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
      投资公司破产清算要多久?一、破产清算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


·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随着道路上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增多,仅仅对肇事者进行行政处罚,已经不能平息民愤,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我国《刑法》中增加了交通肇事罪,依......


·关于吸毒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毒品的危害,想必您都知道。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您在生活当中可以接触到的和面临的诱惑都是非常多的,现如今我国的吸毒量还是比较多的,并且吸毒......


·单位入职需要哪些资料?
      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就需要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如何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