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算二套房

怎么算二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可以看出,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更为严格。此前,各家银行认定"二套房"均参照全国联网的征信记录,只要有银行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房。如果按银行原来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购房者名下即使有多套房产,只要没有贷款过,到银行申请房贷都将视为首套房,而现在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
  
  在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中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二、二套房贷怎么认定?
  
  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如今对二套房的认定,除了会考虑到房屋的数量之外,同时也会考虑到贷款的情况,由此可见我国现在对二套房的认定范围是很宽泛的。那些将房屋购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此时往往也是会按照二套房来处理。当然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抑制房价,充分发挥房屋的作用,贯彻房屋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1、首先,商品房网上签约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有赔偿吗?一般是没有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疫情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疫情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一、疫情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疫情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如下:1、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


·10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


·假释撤销后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要是被发现了漏罪或者再犯新罪,那么就是会被撤销假释的。而具体在假释撤销后如何处理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


·土地承包经营权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起诉书上诉人:×××,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一、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


·一、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再起诉吗?
      一、调解离婚放弃抚养费还能再起诉吗?是可以的;想要抚养费的话,可以再以新的案由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只要您能够证明现在您无力承担孩子所有......


·一、铁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侵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14项,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加班工资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补贴的标准是什么?(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