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制约企业的发展,让企业维权费用变高增加企业保护商标的成本,浪费商标资源等。《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①制约企业的发展:
  
  
  许多企业,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没有注册商标,而当自己需要上市、进一步发展需要注册商标的时候,才发现商标被人抢注了。这个时候不仅仅发展的步伐停滞不前了,还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去购买回商标或者注册另一个商标。不利于商标竞争。
  
  
  ②让企业维权高:
  
  
  许多企业为了防止企业的品牌、主打商标被抢注,去注册全类商标,而申请的费用和续展的费用都十分高昂,增加企业保护商标的成本。
  
  
  ③浪费商标资源:
  
  
  许多企业如腾讯、小米、网易等等公司,为了防止自身商标被他人抢注,开展了防御性商标注册,像是老干妈的“老干爹”、“老干姐”等,还有小米的“大米”、“虾米”“玉米”等,因为没有进行商标的使用,都是对商标资源的极大浪费。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综述,被恶意抢注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个重大的打击,会让企业重新花费对于无形资产的投资,加重维权的力度。因此如果企业面临竞争对手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积极收集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整理自己企业设计商标的相关资料,向法律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客观是什么?
      广播电视是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一些重大信息,政府会通过电视广播的形式传达。对于广播设备及公用电信设备,人们要爱护,不得进行损害。如果......


·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
      虽然很多罪犯会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律师来为自己争取缓刑,但说实话真正知道缓刑是什么意思的人其实并不多,只不过认为被判缓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因......


·加班费不超过工资的多少钱?
      加班费不超过工资的多少钱?法律上没有规定加班费的上限,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


·婚姻无效后再次结婚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即为合法夫妻。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即使进行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的婚姻仍然是无效的。无效婚姻可以请求法......


·根据法律规定老伴代写遗嘱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老伴代写遗嘱可以吗?根据法律规定老伴代写遗嘱可以,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遗......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版权申请费用具体是多少,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另一种说法,在我国一般是将版权称为著作权的。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版权登......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医保卡可以同时适用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医保卡可以同时适用吗?交通事故赔偿和医保卡不可能同时适用的,通常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属于交通意外第三者责任,医保是不可以报销的。......


·一方借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借钱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


·一、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什么?
      一、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什么?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当时的一些具体的情况,还有就是有利于自己的一些具体的情节,比如说干脆之后自己就立即采取了......


·合同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合同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