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什么?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什么?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二、建筑工地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4、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5、有临时配电箱必须装置在安全地点并牢固可靠,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防止雨水溅落,金属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施工前应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即使更换。6、不得随意动用外单位机械设备,防止不了解性能造成安全事故。7、上下交叉作业,应有专人监视并做好垂直面上的安全防护,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8、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及时做好安全交底,坚持开好班前安全会,研究当天安全工作要点,以引起重视。9、加强各级领导和专职、兼职安全人员跟踪到位的安全监护,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综上所述,现在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那些高层建筑上一旦发生坠物,可能危害到他人的人身安全。如果高空坠物使人受伤,业主又不能举证自己没有加害行为的,应该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整个楼的业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这样规定,也是体现的法律的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案件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案件中,作为当事人肯定都是享有一定权利,同时也有一些义务需要实际履行。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案件,肯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不......


·醉驾驾驶证是马上吊销吗?
      醉驾驾驶证是马上吊销吗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具体如下: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
      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哪些人享有带薪休假
      哪些人享有带薪休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


·轻伤二级有前科有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有前科有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嘛?申请缓刑的条件: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


·2023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一、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出租不动产,税率1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按照11%税率计算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


·关于依法严格规范查处醉驾的规定
      关于依法严格规范查处醉驾的规定(一)酒驾查处前的准备工作1、工作准备:查处酒驾以集中整治为主要工作方法,要建立常态化的酒驾查处工作机制。酒驾......


·女方起诉离婚原告转成被告要求退彩礼是否合法?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女方带嫁妆,男方给彩礼是中国的传统习俗。其中男方所给的彩礼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聘金。如果夫妻双方婚后生活不和谐,甚至要离婚时,有......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
      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一、债权人建议债务人诈骗第三人的钱是否构成诈骗罪若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