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家庭房产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家庭房产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况:
  
  
  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二、家庭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三、房产纠纷怎样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
  
  
  第二,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法院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和相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5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
  
  
  房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内,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及证据时应当追去实事求是原则进行收集证据。若是案件纠纷问题当事人无法解决的,可以聘请较为专业的民事诉讼律师作为代理人进行诉讼。同时法院的审判人员也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标的利息计算相关规定是什么?
      诉讼标的利息计算相关规定是什么一、诉讼标的利息计算相关规定是什么?诉讼标的利息计算相关规定是利息也要计算到诉讼标的额中。一般计算到起诉时,......


·还没交房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
      还没交房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在现代社会中,有关房屋质量问题的纠纷频频发生,一些无良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不惜低价购买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时,交易数量也不断增加,作为一般老百姓家庭中最重要、价值最大的资产,购房者在购买......


·厂里不发工资怎么办
      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


·诈骗罪的处罚裁量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罪的处罚裁量标准是什么?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日常生活中,我们同他人发生纠纷,应该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有
      日常生活中,我们同他人发生纠纷,应该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有时候,对方在没有理的情况下无理取闹,甚至是对我们进行诽谤。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勇......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人身受到伤害,此时可能会导致职工丧失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那么就需要在护理方面做出赔偿。那么您知道工......


·行政诉讼有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行政诉讼有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一、行政诉讼有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行政诉讼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行政诉讼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有个重要......


·劳动仲裁简易程序
      劳动仲裁简易程序我们在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劳动纠纷的问题,很多人最后会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很多人却对劳动仲裁不够了解,劳动仲裁有规定的法律......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发行新股后的股价收益率要显著高于同行业、同规模未进行股权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为了平衡其他未发行新股的公司与发行新......


·连云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在整个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一个问题,也是困扰很多夫妻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对于孩子的打击是非常大的,也会影响到孩子在离婚后的生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