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
  
  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让你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
  
  4,股份合作公司(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关于人合企业和资合企业:
  
  1,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都是人合企业,它不受资金规模的限制,不论股东出资多少,你对企业负的责任都是无限的,所以是人合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企业,它强调的是出资的多少,出资额多的话语权就重,得到的收益也多,承担的责任就重,出资少的收益就少、责任也小,重点在于资金规模,不强调人,这叫资合企业;
  
  3,而股份合作公司是一种典型的人合性与资合性兼备的企业。其中劳动合作是基础。企业对其管理使用的财产拥有所有权。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职工股东大会,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通常包括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两种。职工个人股是由职工个人自愿投资形成;职工集体股是由集体共有财产折价入股或向企业投资形成。
  
  二、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公司组织形式的虽然包含多种但是都需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运行,才能步步高升。其中对于股东有限公司是以股票形式发行的,资本为等额单位,还有人数限制,在2到200人。依法进行设立公司的都将会受到监督机构的监督,广大运营公司也应当遵纪守法。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设赌场可以判拘役么?
      开设赌场可以判拘役么?会被判处拘役,根据《刑法》我国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


·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
      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不一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为无偿合同,但是受托人由于委托事务付出的费用及利息,应该由委托人承担。委托合同自......


·提前还贷违约金多少钱,应该怎么来算
      提前还贷违约金多少钱,应该怎么来算因为房价的升高,大多数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不能全款支付,都只能进行贷款,先给首付,然后每个月来还款。而当购......


·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没离婚之前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并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绪期间用于生活的债务才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民事诉讼二审法院发回一审重审的原因有哪些?
      通常老百姓如果有纠纷找法官肯定会在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就将争议全部解决,而现实中的确存在那些尽管不服气却仍因为惧怕法官的权威而不敢再有任何的异议......


·拘役的法定刑期是多久
      拘役属于刑罚中规定的五大主刑之一,其强度仅仅高于管制。实践中,只有《刑法》明确规定可以判处拘役的,那么法官在结合了犯罪情节之后,才能做出拘役......


·欠债不还可以拘留吗
      欠债不还可以拘留吗一、讨债的方法1、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


·对于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由当地派出所执行,用内卫星定位自动跟踪监控的追逃仪经行监视监听(追逃仪控制卫星发射高频射......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同以往的规定不同,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


·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结果犯这是属于一种比较抽象的刑法理论了,简单一点理解结果犯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这种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是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一般,盗窃罪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