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证明对方有过错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公安机关出警证据、法医鉴定、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二、请求支持子女由自己抚养的证据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自己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三、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因为离婚夫妻产生纠纷的点不同,自然实际需要收集提供的证据就是不同的,不管是在分割共同财产,还是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时候,肯定都是要先了解清楚法官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从这点入手收集证据,那么最终法院的判决、裁定结果才会对自己有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


·信用证属于有价证券吗
      信用证属于有价证券吗?一、信用证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


·《物权法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物权法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物权法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
      企业偷税漏税管理人员能判缓刑吗?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人体死亡以后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司法鉴定对于很多案件来说非常重要,对于人体死亡涉及到案件问题,更是需要司法鉴定,那么对于人体死亡后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以及需要多久时间的相关问......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
      一、劳动合同丢失如何补办?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你所说的情形不属于工伤的范畴。附相关的条文劳动法第十四条职......


·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
      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建筑工程在开始建筑的时候,发包方和施工方会签订一个具体的合同。合同当中,为了确保工程工程的质量,会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办法主要有哪些
      电子商务现如今在商业贸易活动当中已经被广泛的运用,也因为电子商务的存在,才导致线上线下经营现如今还处于一个互相适应的阶段。我们单就电子商务这......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严重醉驾是全责吗?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严重醉驾是全责吗?醉驾抽血结果警察做假是违法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