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事件是非常常见的,对于育有孩子的来说,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具体需要支付孩子多少抚养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总而言之,父母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诈骗罪和侵占罪,其实主要都是对受害人公私财物的一种侵犯,而现实中却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诈骗罪和侵占罪,也就是无法对这两个犯罪进行准确的区分,......


·寻衅滋事关一个月能出来吗
      看判了多久。《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


·构成专利侵权如何处理?
      构成专利侵权如何处理?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


·离婚请律师吗,离婚是否请律师
      不少人见到别人打离婚官司都聘请了律师,就觉得自己在离婚诉讼中也应该请律师。那是不是离婚一点要请律师呢?哪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我们整......


·法院判缓刑谁决定?
      法院判缓刑谁决定??一、法院判缓刑谁决定嫌疑人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判决缓刑的条件之后,才可以适用缓刑,然后法院的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对嫌疑......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没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时常发生,根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改......


·离婚房屋判共用解决方案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家庭在闹离婚,因为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附近不断的增加,实在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纠纷也就比较多,主要就是关于财产......


·一、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一、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基金公司的设立和开业都经过中国证监会的严格审批,对基金公司的股东背景、后台系统、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要给予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通常规定有三五年不等的有效期,合同到期后就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那......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
      土地承包纠纷找谁?在农村的土地如果拥有使用权,那么是可以承包的,会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如果之后双发发生有关承包的纠纷,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