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而质押需要转移质物(只能为动产)的占有,否则便不是质权。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二、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三、抵押权的种类有哪些?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3、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在民间抵押中,会涉及到抵押权及质权,两者存在一定联系,都是为了实现债权。两者的区别主要是是否需要抵押物的占用。抵押权的实现不用转移占用动产,而质权必须要对抵押物进行占用。另外,质押的范围比抵押要广一些,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遗嘱公证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遗嘱公证要满足什么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


·什么是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在承担债务责任的时候,有时候我们需要承担一种连带责任,那么什么是连带责任呢?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


·北京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
      法院在遇到案件需要司法鉴定的时候,由于法院本身没有司法鉴定的相关机构,所以它会向外委托。北京就有许多这样的司法鉴定机构,正是因为这样的机构有......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一、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很容易发生纠纷,这主要是由于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程款的
      建设工程很容易发生纠纷,这主要是由于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程款的发放不一定同步进行,此外,还会因合同内容、施工进度、建设质量和设计方案等产生纠纷......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们合同法当中的具体规定来看,进行一些违约金方面的承担,根据我......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
      非法同居者分割财产时,通常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


·买卖假货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构成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立案后抓不到人才通缉吗
      不是立案后抓不到人才通缉。只要公安机关立案,确定犯罪嫌疑人了,就已经上网通缉了。犯罪嫌疑人搭乘火车及飞机,需要出示身份证时,就会在公安系统的......


·男方玩彩票欠债女方可以离婚吗?
      一、男方玩彩票欠债女方可以离婚吗?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