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威海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一、威海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是多少?按照不同的类型收费不同,具体如下: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1、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2、鉴定费用的减免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综上所述,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有其规定的标准,按照不同的鉴定类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在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必须提供真实的、完整的鉴定材料,而且需要注意鉴定的期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才能保证司法鉴定能最快完成鉴定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知识产权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何能够从企业自身不断的加强管理制度,将是每一位企业家应该思考的问题。其中企业要......


·如何确定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有这样一类人群,他们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做出的事情无法担责,因为他们无行为能力,所以他们需要监护人,监护人对他们来说相......


·中国的公民诉讼法对于起诉离婚后法院什么时候开庭
      中国的公民诉讼法对于起诉离婚后法院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不过对案件总共的审理时间有了具体的限制。民诉法第149条相关条文,法院审结一般......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例外是什么遗失物品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人们的生活节奏非常快,做事情的话会比较匆忙,在这种环境下就容易丢三落......


·异地民事诉讼赔偿请求该如何提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增加,不同地区的人会进行交往,进行民事活动等,在民事活动中可能会发生纠纷,从而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如果民事诉讼的双方......


·商标行政诉讼 审理
      商标行政诉讼审理任何一家公司在做自己的事业的同时,应该及早的确定好自己公司产品的商标,商标问题往往都是颇具争议而又难以裁断的,需要司法机关......


·租房未到期转租给其他人可以吗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外面租房后,一般都会签订一定期限的租房合同,但是如果中途由于各种原因在房屋未到期的情况下不能继续租房,那么可以把房屋转租出......


·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主体合法
      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一)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立遗嘱人......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金是合同当......


·非法集资到哪里举报,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由于非法集资而受到损害的现象是比较多的,在遭受非法集资的侵害之后,受害人会想举报对方的犯罪事实,那么,此时非法集资到哪里举报?对于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