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成年杀人父母坐牢吗?

未成年杀人父母坐牢吗
  
  未成年杀人父母不需要坐牢。《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理解,应按照立法目的解释,即有以上八种行为便构成犯罪。
  
  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据年龄区别判断刑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这一部分人。
  
  根据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原则,未成年人犯罪应由其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民法》相应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那是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只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没有其他责任了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负有相应的道德责任及对未成人的成长负有的法定监护责任,如父母怠于行使监护责任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 携带管制刀具
  
  3.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家长 没有连带责任,但是家长依然对未成年人具有教育作用,在生活中,应该引导孩子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对于社会和学校来说,更应该对未成年人起到积极地引导作用。同时,作为未成年人本身,也应该敬重法律,遵守法律。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条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案例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案例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案例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认可了原告提供的某保险公司......


·上级法院移送下级法院管辖可以吗?
      上级法院移送下级法院管辖可以吗?是可以的;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起诉离婚有出轨行为法院怎么判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无论是是否具有过错行为,此时都是有权起诉离婚的。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有出轨行为的话,此时法官一般会怎么对离婚案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哪些风险?我们都知道担任公司法人,不仅仅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很多人不清楚公司法人意味着什么。今......


·拘役判缓刑有考验期限是多久?
      一.拘役判缓刑有考验期限是多久?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


·补办身份证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补办身份证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不一定,对于满足条件的可以异地办理,具体要看常住居住地的政策。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


·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


·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需要几个公证人?
      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需要几个公证人?一、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需要几个公证人?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时至少需要两个公证人,《公证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