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由此可见,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要求赔偿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即如果劳动者不要经济赔偿,就要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履行。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实践中,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三条: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闹得不愉快,劳动者往往也不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会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后来离开。劳动法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3、用人单位必须有能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应为客观原因,例如单位破产、解散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一定的赔偿金给劳动者,不过具体需要赔偿多少,那么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那么用人单位还要额外支付一笔待通知金作为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收养关系不予解除可以上诉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解除了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是可以......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对于在外打工的人来说,住房问题是一直困扰他们的问题,因为房子的租金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收入。而在租房时为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发生,我们往往要要......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造成的伤害。工伤分为一至十级,其中以一级为最重,十级工伤最亲。八级工伤伤残位于一级工伤和十级工伤之间,偏向于十级工......


·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有那些 一、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有那些?
      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有那些一、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有那些?(一)以下几点不适用于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


·工伤伤残鉴定有三期吗?
      工伤伤残鉴定有三期吗?工伤伤残鉴定有三期规定,三期是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具体情况下,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并作为赔偿的标准。......


·水货是不是偷税漏税了?
      水货是不是偷税漏税了?水货不一定属于偷税漏税了,偷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


·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针对取保候审这样的字眼,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者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取保候审也是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的一种刑罚。尽管取保......


·签订借款合同的要求都有哪些
      签订借款合同的要求都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即便是熟人之间,借钱也不同于借一张纸、借一支笔,而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借款不仅要签订借款合同,而且......


·文字和图形注册商标侵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文字和图形注册商标侵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文字和图形注册商标侵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文字和图形注册商标侵权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具......


·一、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为肇事逃逸?
      一、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为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