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内容

我国哪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内容
  
  1、夫妻共同债务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最新的婚姻家庭法修订出来之前,我国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不完善的。也因为这个原因,我国的很多人都借着婚姻关系来钻空子。例如,在已经有了已婚的打算之后,串通第三人签欠条,离婚之后作为共同债务分割,这样就可以与第三人分割夫妻另一方的财产。现在是已经受法律限制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处罚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处罚(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二代身份证补办程序 (一)、申领步骤:
      二代身份证补办程序(一)、申领步骤: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第二次贩毒十克判多久有哪些规定
      第二次贩毒十克判多久有哪些规定第二次贩毒十克左右,应当按照贩毒种类及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一、离婚时婚前房屋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时婚前房屋怎么分割财产?平等分割,比例相等,但是一般是不参与分割的,根据婚姻法及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


·一、汕头醉驾怎么处罚?
      一、汕头醉驾怎么处罚?对醉驾的行为人处拘役,并处罚金;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


·加班基数3000元那么加班费是多少?
      加班基数3000元那么加班费是多少?一、加班基数3000元那么加班费是多少?加班基数3000元的,加班费=3000÷21.75÷8×实际加班时间(小时)。二、......


·合同生效未实际履行的解除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合同生效未实际履行的解除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一、合同生效未实际履行的解除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


·新刑法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进行羁押,只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可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那新刑法取保候审规定......


·在我国拘留分为了很多种,其中就有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以及行政拘
      在我国拘留分为了很多种,其中就有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以及行政拘留,而只有行政拘留属于一种处罚,其余两种都是强制措施。但不管是哪种拘留都是有期限......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有什么好处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有什么好处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有什么好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好处是增加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调整了股东结构和持......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一、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