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主要是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驾的刑事判决,目前在我国还是比较一致的,在没有法定宣告缓刑的情况下,一律是六个月的拘役。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三款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驾驶人如果在道路上开车的过程中伴随着喝酒的状态肯定会对路况没有及时的认知而发生意外,所以就必须对本应该可以制止的醉驾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而处罚的基础就是要对醉驾司机进行驾驶资格上的处罚,还要加上拘役和罚款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
      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一、沙盘与现房不符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


·尸检司法鉴定申请如何进行
      往往发生严重事故死人后,尤其是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后,经常会引起双方当时任的争议。可能是因为争议双方对死因有不同看法。这个时候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


·签订最短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签订最短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一、签订最短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


·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
      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民事责任法律风险,刑事责任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经......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酒后驾驶机动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具体内容如下: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


·在建设工程中,很多发包方会因为种种原因拖延结算,建设工程涉及
      在建设工程中,很多发包方会因为种种原因拖延结算,建设工程涉及面广,结算金额巨大,拖延结算造成的利息也不容小觑,那么法律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审查起诉的时限规定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的时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


·我们平时闯黄灯是否违章
      我们平时闯黄灯是否违章我们您都知道,开车过马路时闯红灯算是违章,要扣分处理的。有时候我们也会看到一些车经过人行道的途中就会亮起黄灯,如果穿过......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


·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相关规定,工人的退休年龄,男性的退休年龄是六十周岁,女性是五十周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