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抢注中国文化商标怎么办

抢注中国文化商标怎么办?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不正当手段抢注 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异议和宣告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提出,一个是在拿到商标注册后的五年内提出宣告无效。宣告无效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的限制。二、预防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 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 》,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 ,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 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除此之外,对国内的商标被国外或其它地区抢注的,被抢注的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首先了解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企业应尽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实际情况,并尽早考虑在抢注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当然,依据国际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规定,异议应当是在该抢注商标取得公告以后才能正式提交。即使没能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这些企业也可在该商标被注册后,向注册机构或当地的法院申请救济(依据各国法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再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判定该商标注册是否有效。在全世界范围内商标抢注是普遍存在的,中国文化商标被外国企业抢注的同时,也有很多外国驰名商标被中国企业恶意抢注的。理论上来说,可以向当地的商标局提出异议,但当地的商标局却并不一定就会撤销抢注方的商标权。因为中国文化商标只在中国境内受保护,其他国家的商标法不会保护中国文化商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签订协议他们就直接强拆房屋,违法吗?
      一、没有签订协议他们就直接强拆房屋,违法吗?  没有签订协议他们就直接强拆房屋属于拆迁违法,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对冷暴力怎么办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一、冷暴力的具体表现婚姻法冷暴力就是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通过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


·信用卡诈骗到法院程序是什么?
      有关信用卡诈骗法律程序,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得知其对应的诉讼流程,那么关于我国信用卡诈骗到法院程序是什么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同岗同酬是什么意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岗同酬也就是同工同酬,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分配,要根据不同的劳动取得的成果,给予适当的报酬。那么,同岗同酬是什么意思?在相同的岗......


·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否违法?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关于非法集资的资料宣传要写哪些内容?
      关于非法集资的资料宣传要写哪些内容?一、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


·关于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向谁索赔使用他
      关于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向谁索赔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


·分公司撤销后工伤保险待遇?
      分公司撤销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1-4级待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4级享有的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


·一、律师咨询律师怎么收费?
      一、律师咨询律师怎么收费?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律师的收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