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被抢注?

商标在什么情况下被抢注?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二、防止商标抢注有三大高招是什么?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综上所述,我国商标局每年都接受大量的商标注册申请,也处理很多商标纠纷案件。商标抢注的情况十分普遍,在企业推出产品和服务,商标还没注册之前,被抢注的几率最大。针对一些知名企业,不法分子也通过选择海外市场的方式抢注,导致企业花费大量时间解决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天津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什么?
      很多在天津工作生活的外地人如果想在当地定居,就会在当地买房,买房就跟买东西一样,会有很多售后问题,而且买房的售后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而且有时候......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了解《公司法》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部法律对公司的运营有详细的规定。但有些人不清楚公司法指什......


·盗墓有关的罪行有哪些?
      盗墓有关的罪行有哪些?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掘古墓葬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交通重大事故标准是如何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更加关注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现代社中对个人信息的利用程度越来越高了,很多个人和单位窃取个人信息来获取利益,这样的行......


·国家赔偿法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最近一段时间,新闻报道有人因为错判被冤枉,这个时候国家会对公民造成的人身上的以及财产上的损害进行赔偿,这是国家机关造成损害后必须履行的一项义......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是由法官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的话,那此时判决书当中往往都会记载这方面的内容,而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


·分包工程的界定在那个法规里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以认......


·农村拆迁补偿按人头还是面积算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1)货币补......


·判处拘役能否缓刑保释?
      法律的不断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化很高的社会,人们在生活中的侵权问题都可以解决。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可以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怎么办
      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现实中,公民不管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在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相应的合同之后,那都是需要由开发商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