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洗钱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对于每一个犯罪来讲,相关法律都是规定的有追诉标准的,而这其实就是立案标准。不同犯罪的追诉标准不同,那么具体说到洗钱罪,您知道洗钱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吗?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洗钱罪的概念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二)洗钱罪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洗钱罪的行为表现
  
  洗钱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提供资金帐户;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
  
  (四)洗钱罪的主观因素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洗钱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48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罪是行为犯,没有数额和情节标准。
  
  洗钱罪属于下游犯罪,根据规定他还有七种上游犯罪,大致包括了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等等。至于洗钱罪的追诉标准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法律规定,只要是一般的犯罪主体那么就是由可能构成此罪的,当然单位也有可能成为此罪的犯罪主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法解除赔偿金怎么算?
      在生活和工作中,有关赔偿金的问题,一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争议的焦点。因此,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动法》关于赔偿金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


·绑架罪怎么处罚,如何处罚绑架罪
      绑架罪作为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同时还侵犯了他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就此我国《刑法》中也是对......


·
      有哪些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近几年,债权人讨债难、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都知道,解决好债务纠纷是维......


·剑榕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剑榕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现在的时代正是我们国家高速发展的时期,基础设施正在逐渐的完善,难免也会占用一些耕地。我们国家对于占用土地也有着......


·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补偿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毕竟这个征地补偿的问题关系着很多人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上海作为......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一、客观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需要明......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


·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


·行政拘留三天放出来的时间有固定吗
      行政拘留三天放出来的时间有固定吗?行政拘留三天放出来的时间不是固定的,放出来的时间取决于入所的时间。《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自由转让,即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有法律效力,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也是可以对自己的一方财产借给另一方的,对于双方签订了欠条的,显然是具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