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劳动合同后住房公积金取出有什么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后住房公积金取出有什么条件
  
  
  最新《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住房公积金,还是需要相应的条件才能够申请取出的。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是不能够取出全部的公积金的,只能根据申请的实际标准,公积金管理部门会给你相应的资金用于房屋的购买。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积金的秩序能够持续稳定下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首先......


·打架医疗纠纷怎样起诉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打架医疗纠纷怎样起诉(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一、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二手房过户纠纷官司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二手房纠纷起诉案件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二手房......


·诉讼离婚在哪个法院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需要找到相应的法院才行,否则离婚案件就不会得到受理,同......


·年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年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1、年前一个月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如果是违反法律规定辞退,应当赔偿两倍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失怎么判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


·最新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代步工具,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由于车辆造成的事故也逐渐增加,并没有减少的趋势。我们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子女名下是有效的吗?没有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诉讼时效中断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