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北京采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北京采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违法建设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日照时间计算办法由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定。
  
  
  实践中,各地法院对采光权赔偿标准也不同,具体数额的确定总结有三种计算方法:
  
  
  1、先确定采光权侵害的面积,然后根据公平原则、地方商品房均价、经济发展水平,再参照其他城市的补偿数额,确定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两项相乘从而得出最终的赔偿数额。
  
  
  2、按照受害方因住房阳光被遮后,以多用的照明、取暖电费为基准来确定赔偿数额。
  
  
  3、针对房屋价值的降低,以采光权受侵害前后房屋市场价格的差额作为计算采光权受侵害的赔偿数额。
  
  
  二、采光权纠纷维权主体都是谁?
  
  
  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造成侵权的建筑物是否获得行政部门的审批不是决定该建筑物所处位置及高度构成对业主侵犯采光权的法律要件.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专业知识的问题需要实施专业鉴定。
  
  
  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
  
  
  综上所述,北京冬季日照时间比较短,居住在高层小区的业主要确保自己采光权得到保障。如果其他业主修建违章建筑,遮挡自己视线导致房间无法采光的,当事人可以向街道办反映。根据北京市地方法规,侵犯采光权的赔偿标准是每户800到2000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不起诉会怎样?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寻衅滋事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只要是满足法律的对其行为的鉴别方式则会即将其行为定为刑事违法行为,也将会承担一定的法......


·刑事诉讼法中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关于代理人和辩护人有部分人会认为所代表的含义是一样的,应该说,在有些刑事案件当中只存在着辩护人而不能称之为代理人,如果刑事案件当中还附带......


·侵害知识产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侵害知识产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企业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和符合商业秘密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依据中国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在我国协议离婚争得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分开的。离婚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都是闹得鸡飞狗跳的。生活中,也有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己......


·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判刑是什么
      集资诈骗已经使得好多人的财产受到损失,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犯罪的处罚力度也是越来越大,目的就是通过法律来约束集资诈骗犯罪,降低集资诈骗的犯罪率。......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有什么内容?
      内河水上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在水上的船舶之间发生的碰撞或者船舶在水面上发生的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与道路交通事故没有很大的差异,因此需要注意的与道路......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的土地共分为十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3646元/亩......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


·一、租赁备案证明网签需要缴税吗?
      一、租赁备案证明网签需要缴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警方违法办案向哪举报?
      警方违法办案向哪举报?一、警方违法办案向哪举报?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一)方式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举报反映时,举报人、控告人应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