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中注意哪些事项?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2、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3、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4、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在很多行业比较常见,劳务派遣人员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等合同到期后,派遣单位方面不续签的,要给劳务工一定的赔偿。不是非法解除的话,就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


·一、父母离婚成人孩子可以分财产吗?
      一、父母离婚成人孩子可以分财产吗?父母离婚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产的,因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


·知识产权贯标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贯标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企业在运营的时候,不能够明确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的话,那么在日后经营的过程当中,是很不利于公司相关资产......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方法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方法有哪些?在当今社会中,各项法律条款正在不断地完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为保障人们应有的权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对于大......


·负担了债务能不能冲抵抚养费
      我们知道,离婚后不仅要分割财产和债务,还要解决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离婚后一方必须给抚养方一定的抚养费。但是,有......


·法定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
      土地转包申请书是否需要提交?土地转包是不需要提交申请书的,只需要经过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再次签订土地转包协议就可以。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将土地权转让,而对于国有土地使用......


·谁是法律上第一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又可以叫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死者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顺序来继承其遗产的。此时就需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


·公职人员醉驾开除公职吗?
      公职人员醉驾开除公职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


·停车排队不按规定等候扣几分
      分2种情况如下:一种是按照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即驾驶室内有驾驶人的),可罚款50处理,也可进行告诫(电子监控查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