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代社会

现代社会,离婚在我们的生活里是个常见的话题了。社会在不断地发展,离婚率也是逐年攀升。两口子一开始蜜里调油,离婚的时候那是锱铢必较。在这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解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接下来我带大家认识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地原则即男女双方都平等地拥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均等的对双方之间的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简单来说,只要夫妻双方还没离婚,只要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管谁挣得多,夫妻双方都可以有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假使夫妻离婚,那么夫妻双方都拥有对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这必须建立在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上,不能只有一方决定,也不代表此时就一定是平均分配。同时也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女方挣得少,就应该分得少。假使夫妻双方协议不成,就得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了。那什么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呢?2、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通俗地来说就是因为习惯上女性生理方面稍显劣势,长期承担家务负担,以及离婚后受社会环境影响,找工作谋生方面较男性困难,所以为了照顾女方权益,会在共同财产份额分割时适当给女方多分,或是在某类特别需要的生活财产,如住房,分割给女方。照顾子女权益意味着不能将未成年人的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3、给予补偿原则根据《婚姻法》中第40条的规定,夫妻中的一方实际因为抚养照顾子女的、赡养照料老人的、有对另一方工作提供了协助的,在上述情形之下付出了较多的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自然另一方也应当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指的是夫妻双方中任一方付出的义务较多时,可以要求对方补偿,补偿部分必须来自依法分割后的财产中来,如果分割后的财产不足以补齐,则要从个人财产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他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他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有哪些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的管辖,管辖的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行政处罚......


·未申报属于偷税漏税抗税吗
      未申报属于偷税漏税抗税吗一、未申报属于偷税漏税抗税吗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漏税......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我国的《担保法》对与担保相关的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也对担保的方式做出的说明,那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


·一、醉驾妨碍公务如何处罚?
      一、醉驾妨碍公务如何处罚?有酒驾、妨碍公务、袭警等行为的,分别处罚。酒驾的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一)、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还建房?城市为了统一建设和规划,需要对一些房屋进行拆迁,为了妥善安置拆迁户,政府会根......


·2023专利保护期是多少
      专利保护期是多少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何处理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何处理《婚姻法》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产品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产品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在将产品申请专利的时候,可能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有可能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但不管是申请的哪一类专利,法律规定都必须要......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续签几年
      很多人都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时到底该签订几年,续签劳动合同时又该签几年,其实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做出了相关规定,那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续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