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修现场监护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检修现场监护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统一工作票不同地点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派。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其监护内容如下:
  
  ① 部分停电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② 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接地部分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③ 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④ 工作中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另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并告知工作人员,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⑤ 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或违反规程的作法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⑥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外高压设备区内,以免发生意外触电或电弧灼伤;
  
  ⑦ 监护人应自始至终不间断地进行监护,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但在下列情况下监护人可参加班组的工作:
  
  A. 全部停电时;
  
  B. 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3人时;
  
  C. 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地安全遮拦,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分。
  
  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否则有权让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监护过程中不能玩手机、听音乐、看杂志、看书等一切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3.项目负责人每天早晨在门口将施工人员领入施工现场,并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告知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
  
  4、坚守岗位,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5、在进行高空焊割时,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或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严禁下方进行刷漆防腐等交叉作业;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向下抛扔零配件或工具。
  
  6、在焊割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0.5~4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7、备好适用的安全带、安全绳、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安全准备。严禁在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下进行高处作业。
  
  8、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安全措施等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施工部位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相关票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安全监护人必须对施工现场无关人员进行驱逐。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管是一个工程还是其它技术部门都是有一个监护人的存在,而且这个监护人必须要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而且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也是必须要很专业的,所以,监护人的职责是很大的,要随时的关注着整个现场不能出一点意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否可以重新申请?故意伤害对鉴定不服是可以重新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一个企业,生产运营各方面都需要资金,所以企业融资,就是一个企业资金的筹集的行为和过程,是一种必备的行为。公司的正常生......


·一、怎么变更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
      一、怎么变更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1、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2、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像银行索取银行询......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
      离婚的女人户口该往哪迁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


·一、起诉抚养费的律师费如何确定?
      一、起诉抚养费的律师费如何确定?1、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重庆市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在重庆市打工的工人,如果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应该及时的要求建筑单位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的,工人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来......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期限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期限吗?离婚财产分割的期限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在离婚后的两年内重新进行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概念与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


·离婚财产保全注意什么事项
      在离婚过程中,为防止对方恶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对另一方利益的损害,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而在具体进行离婚财产保全的过程......


·强奸罪判罚金和赔偿损失吗?怎么判?
      在当下看似平静的社会中,并不是完全不存在犯罪违法的行为,在受到伤害之后,保护自己以及保障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在缺乏相关知识时,往往会在相应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