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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驾逃跑和冲卡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醉驾逃跑和冲卡的区别主要是什么?醉驾逃跑和冲卡的区别主要是法律后果不一样,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如果逃跑的过程中有撞伤交警或者行人,同样会加重相应法律后果的。交警设卡查车是为了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公民配合检查是应尽的义务。采取驾车强行冲卡的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醉驾并且妨碍公务一般来讲是数罪并罚,处以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格来说,醉驾逃跑和冲卡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因为驾驶员也有可能在逃跑的过程当中有撞伤交警,这样就算没有冲卡也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这两种行为都直接的反映出了驾驶员本人对醉驾完全是没有任何的悔过之心,都根本上失去了可以从轻处罚的机会,公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都有义务配合,发现醉驾还试图逃跑的是很愚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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