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责令赔偿损失属于行政处罚么?

责令赔偿损失属于行政处罚么?按法律规定,“责令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法除已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劳动教养、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二、对企业采取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哪些手段?1、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3、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是种类上有法律明文规定,责令赔偿损失不在处罚范畴内容,这个应该算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财产罚主要是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对于企业违法的,行政部门通常采取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及罚款等手段。罚款的数额一般参考企业违法所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送养人符合哪几种条件
      2023送养人符合哪几种条件一、送养人符合哪几种条件(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一、空心房就能随便拆?拆除空心房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的心房是不能随意拆的,拆除空心房的,要......


·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被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资料一、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资料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类、申......


·签认罪认罚书免于起诉后会留案底吗
      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有案底,跟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认罪认罚不起诉也是会有案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一)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股份质押合同的......


·有外孙女继承的权利吗?
      有外孙女继承的权利吗?外孙子女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


·非法使用童工归哪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童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应当对使用童工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企业违法......


·什么情形下故意伤害罪可以缓刑
      什么情形下故意伤害罪可以缓刑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


·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一、公司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风险债务清偿也是有法律风险的,比如出现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时,应该对债款提存,实际生活中,债......


·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是每一个地区都会存在的现象,当政府需要修建公路或者是修建其他的公共设施时,就会涉及到拆迁,拆迁就会涉及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