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夫妻婚后财产理财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婚后财产理财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保险的理财产品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即便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我国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事实上,结婚以后,夫妻之间任何一方的绝大多数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基本上就是获得的伤残津贴以及因个人受到伤害获得的各种赔偿。所以,重点提醒大家在离婚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不要仅仅局限于自己了解的情况,对方瞒着自己所做的一些投资取得的收益,自己均可要求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


·“双规”期间的交待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待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正在快速发展,逐步达到了小康社会。因此,我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正在快速发展,逐步达到了小康社会。因此,我们国家的有车族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所以,近年来与醉驾有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也......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办一定是要到有关部门去进行登记,拿到营业资格证时才能够运营的。这是为了市场的秩序以......


·个人对个人做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个人对个人做他项权证如何办理?借款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常有的事,有向银行借款的,有向个人借款的,那么在还款的过程中就会遇到各种因资金困难还不上......


·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怎样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大部分买卖合同都是有一个或多个明确的履行地的,对此,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但也有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而实践......


·施工现场防高空坠落物如何避免?
      建筑工地一般都是没有完成的工程并且周边会有很多零散的建筑材料,这些材料如果没有扎实在固定位置上就非常有可能在高空中就掉落并且砸伤忙于工作的工......


·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十级工伤是我国工伤鉴定标准里面比较轻的一种了,但是毕竟是遇到了工伤,其实对于劳动者本身的伤害还是有的。因此,只要达到了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就必......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将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的损害,来进行一定的丧葬费用,还有被抚养人费用的赔偿,最高人民法......


·孩子的父母双亡后监护人是谁?
      孩子的父母双亡后监护人是谁?面对监护人一般来说是会将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但是父母死亡是需要按照优先层次进行安排,一般来说监护人除父母之外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