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不得被加工是怎样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个人信息不得被加工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知识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将会导致信息的泄露,造成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但是,对于个人信息过度地保护将会导致信息的闭塞与不流通,阻碍信息社会的经济发展,背离个人信息保护的初衷。如何合理地使用个人信息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对个人信息使用的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商业需求。企业通过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将直接产生效益。从可交易的数据来看,位居前列的是关于个人信息的信用数据、行为数据、通信数据、医疗数据。二是公共管理和公益性利用需求,集中表现为国家安全,为防止、查明、追捕刑事犯罪,为国家或其他公共机构的重要经济、金融利益等目的以及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以学术研究或统计为目的进行的数据处理且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该数据只用于学术研究或科学统计而进行的信息收集和数据处理等等。三是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还能在社会诸多方面发挥作用。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通过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利用,使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客观上促进了一个具有较高诚信水平社会的形成,例如银行发放贷款时对于个人信用的审核。民法典中有关个人信息的相关固定条例,个人的信息应该在安全以及合理的前提下被使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库中有关个人信息的详细资料,是由自己在使用时一点点进入该库的。那么我们在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就应该着重注意必要的一些场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报案材料范文的相关内容?
      一、范文非法集资报案材料西安市公安局:报案人:×××,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现住所地:××××......


·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将作为刑事案件入罪吗
      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将作为刑事案件入罪吗?醉酒驾驶将作为刑事案件入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工程现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主要有哪些
      工程现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主要有哪些1、安全教育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工人上岗前......


·一、一般银行卡盗刷案怎么判?
      一、一般银行卡盗刷案怎么判?一般银行卡盗刷案是按照盗窃罪判刑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
      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一、法定离婚情形具体是什么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可以按实际情况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可以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


·女方现在提出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婚前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不管男女是在婚前购房还是在婚后购房,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在婚前购房的时候,可能出现双方共同出资,日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当然......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一、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


·侵权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财产是我们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比如说房屋这种财产就是比较昂贵的。但是我们的财产,有时候经常会遭受他人的侵害,如果财产受损......


·刑法规定贩毒没收个人财产吗
      一、刑法规定贩毒没收个人财产吗?贩毒是犯罪行为,会依法判处刑罚和没收个人财产。《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