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父母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孩子?

一、父母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孩子?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二、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事实上,两个人共同抚养孩子可能更有利于减少父母离婚在感情上给孩子带来的伤害,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利的。但是,有的时候不是自己想要共同抚养孩子另一方就会答应的,在对方不愿意两人轮流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就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来争取抚养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协议就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归属,只要不违反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合法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往往......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在买房的过程中,您最关心的就是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现如今大多数的房产基本都是双证齐全的,即同时拥有房产......


·驾驶员开车肇事逃逸严重吗
      驾驶员开车肇事逃逸严重吗?1、肇事逃逸的性质是很严重的,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法律规定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立功的情形有哪些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具体是怎样的1、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2、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当事人陈述事实的真实性,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按照证据材料与案件的关系可以将......


·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吗?
      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吗1,应当向新单位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2,原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


·在我国入职几天给开工资
      由于我国毕业生越来越多,人才市场接近饱和,所以求职十分困难。当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利用自己的才能找到一份工作的时候,首先就是需要办理入职手续。......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
      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土地所有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同时继承土地使用权必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如继承土地使用权免契税吗,具体......


·债务人转让主债务的相关规定
      1、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能够履行的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的,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需要看是否满足以下四个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