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美术作品登记要求提供什么材料

美术作品登记要求提供什么材料
  
  一、美术作品登记要求提供什么材料?
  
  美术版权登记其实就是著作权登记,对于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
  
  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
  
  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
  
  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
  
  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美术作品的登记也是在当地的著作权登记管理中心办理的,作品登记的申请表格直接在国家相关单位填写,而且,提交的这些材料也是跟美术作品登记的实际情况有关的,美术作品的版权登记可以委托给其他人和机构去办理。关于一些细节上的操作流程,是建议大家必须要亲自到登记中心去查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约定是怎样的委托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受到他人的委托而进行创作的作品,对于这类作品,在确定著作权归属的时候产生争议是比较大的。......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您有时候会跟别人合伙办一个企业,这就涉及共同出资的问题,这时候,您是否知道有企业股份合作协议书这样一份规范各......


·集资诈骗罪有无死刑的规定
      最近一段时间,诈骗行为越来越多,您都知道,我国为了惩罚诈骗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了诈骗罪,同样的,作为一种特殊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也在法律上进行了规......


·2023年拐卖儿童嫌疑人如何处罚
      2023年拐卖儿童嫌疑人如何处罚一、拐卖儿童嫌疑人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醉驾验血结果交到哪里?
      一、醉驾验血结果交到哪里?相关办案部门,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


·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普通的一般诉讼时效都是两年,也就是意味着自己的诉讼权利,必须在这两年内行使。但是还是海商案......


·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用是多少
      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用是多少一、生育保险申请报销需的条件(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


·拖欠工资可以随时离职要老板签字吗
      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立即辞职走人,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到公司,......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


·仲裁裁决的级别执行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的级别执行管辖规定是怎样的1、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


·离婚精神伤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离婚精神伤害赔偿标准是多少?离婚精神伤害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一般在几万元。但是如果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