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及对策是什么?

工程质量主要问题及对策是什么?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各施工企业内部新工人比较多,技术培训跟不上,工人技术素质较低,甚至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在整体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不了解,操作时不按规程顺序进行,这就很难达到质量标准。由于材料选用方面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常见。例如防水工程沥青品种的选择,油毡的质量和品种,预制楼板灌缝时所选用碎石的粒度大小,抹灰用砂含泥量的控制,木门窗木材品种的选择等,都对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效益超越资质承接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1、制订治理质量问题方案从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起来还具有一定难度,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分期分批,有重点有目地来控制治理质量通病。当有些质量通病涉及多个方面因素时,还要通过协调或组织力量攻关,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2、消除设计欠周出现的质量问题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如果属于设计欠周造成的,应通过改进设计方案来治理。当施工图完成之后,应详细地向施工人员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修改设计中欠周之处3、提高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改进施工工艺,提高质量意识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熟练掌握工程质量问题形成的规律并具有预防工程质量问题的技能,有效地指导本企业施工技术工作。4、加强现场监理各监理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监理人员,督促现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监理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施工现场监理质量。二、工程事故控制施工过程包括几个环节?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3、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综上所述,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很多,有主观也有客观方面。像管理不到位、材料存在问题及施工方案不对等都可能导致质量问题。作为工程建设方,应该发挥现场监理的作用,加强监督,设立安全监护人制度,严格把握施工办法和材料采购。加强对施工人员培训,提高工艺水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生较大事故负责人怎么处理
      视具体情节而定。不是所有的安全事故责任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必须是重大伤亡事故或后果严重的。另除了刑事责任,还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生产......


·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房屋产权?
      房屋自购买起,其产权就归业主所有。但是我们拥有的知识房屋所有权,不涵盖土地使用权,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很多朋友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


·离婚诉讼不认可共同债务多久内可以上诉
      离婚诉讼不认可共同债务多久内可以上诉?离婚诉讼不认可共同债务应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错误的损失由谁来进行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起诉前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保全措施是有错误的,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损失的,......


·检察院核实情况可以关多久?
      一、检察院核实情况可以关多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后,即可对嫌疑人进行讯问。1、传唤持......


·法律规定当中如何是商标侵权?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商标侵权需要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才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


·第二次酒后驾驶如何处罚
      第二次酒后驾驶的处罚: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轻则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重处罚,可能判处有期徒......


·诉讼标的金额认定是怎样的
      诉讼标的金额认定是怎样的诉讼标的金额是根据民事纠纷涉及到的财产纠纷来确定的,法院诉讼标的金额在一千元左右,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条当事......


·考核不合格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不合格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有合法、充分的理由,“年终考核不合格”本身并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年终考......


·酒驾关押地点是在哪里?
      酒驾关押地点是在哪里?根据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以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


·企业融资合同范本是什么?
      企业融资合同范本是什么其融资和企业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不一样的,而且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其实通过融资这一种方法来解决企业的一些资金周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