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无效检索fto的检索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无效检索fto的检索流程是怎样的?
  
  FTO的检索不仅在范围上与可专利性的检索不同,更重要的是FTO对检索的查全率与查准率要求特别高。在所有的检索中,FTO是少有的对查全率与查准率要求都极高的。对于无效检索,虽然要求查准,但不要求查全,找到能够无效的对比文件即可。
  
  一、专利无效检索fto的检索流程是怎样的?
  
  
  (1)整理目标专利的基本信息
  
  首先,确定目标专利的法律状态及权利归属,这关系到无效检索的工作意义,避免因失误引起不必要的检索。
  
  (2)分析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
  
  在检索之前,对技术方案的正确分析是进行有效检索和判断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基础。
  
  (3)确定目标专利的技术领域
  
  影响一个技术方案的新颖性的文献所记载的内容应当与该目标专利中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并且两者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具有相同的预期技术效果。因此,在该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检索最可能检索到影响目标专利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对比文件。通过查询目标专利的著录项目可以确定目标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即IPC分类号。
  
  (4)确定基本检索要素
  
  所谓基本检索要素是指从技术方案中提炼出来的,最能够体现技术方案的基本构思的可检索的要素。
  
  (5)构造检索式
  
  检索式中可以包含关键词、分类号、申请人、发明人、申请日、公开日等多个信息,检索式是检索策略的表达,完整有效的检索式能够提高检索效率,一般包括五类检索式:仅用关键词构建的检索式、仅用确切分类号构建的检索式、用关键词配合分类号构建的检索式、仅用专利权人构建的检索式及用专利权人配合关键词或分类号构建的检索式。
  
  (6)检索结果的内容筛选
  
  结合附图以及快速浏览摘要的方式进行判断,并将疑似破坏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保存,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以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为基础,对所命中的对比文件进行初步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作为初步筛选,快速浏览的对象是附图和摘要。
  
  仔细阅读疑似破坏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的全文,以便进行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
  
  确定最合适的对比文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确定最合适的对比文件:
  
  第一,一篇能够破坏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
  
  第二,不能破坏新颖性和创造性,但是相同的技术特征的数目最多的文献;
  
  第三,与实施例最接近的文献;
  
  第四,容易与另一篇文献结合,即存在结合启示,且这种结合的启示较之其他文献而言说服力更强。
  
  (7)填写检索报告
  
  检索报告用于记载检索的结果,特别是记载构成相关现有技术的文献。
  
  二、专利无效检索的意义
  
  专利无效检索的有效运用,能给企业带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效果。所谓“知己”,指的是企业在主动维权前,即在利用企业自身专利起诉市场竞争对手的产品侵权之前,通过针对自身专利所做的专利有效性检索,来了解自身“攻击性武器”的威力和稳定性,以帮助企业作出是否采取维权行动的决策;“知彼”指的是企业在遭遇竞争对手的专利攻击时,即对方起诉企业某产品侵犯其某项或某几项专利权时,通过针对对方起诉所依据专利的无效证据检索,来搜集能无效其专利的文献证据,以帮助企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取得胜利,从而扭转其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不利局面。
  
  专利无效检索是具有重大作用的,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阅读。在某些专利受到侵权之前,通过针对自身的专利有效检索,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的专利,更好运用科技手段文虎自身的合法权利。这在现在和未来都是有力的解决办法和工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抚养权?
      当代社会,很多人离婚之后一时半刻并不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但是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孩子抚养权归属有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进行......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犯罪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犯罪很多受害者在被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得逞以后,各种后悔,甚至严重的还会出现自杀的倾向。其实,如果能够早一点辨别非法集资的话,也......


·起诉肇事逃逸的官司怎么打?
      起诉肇事逃逸的官司怎么打?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投标人在竞标之前需要交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而一般在投标结束后,该保证金就会给予退还。但实践中......


·公司大股东变更员工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大型的公司或企业一般都有股东会,股东会由多位股东构成,公司重大决策都有股东会决定。当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时,就会影响公司的运行,由其是对员工可......


·泉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泉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


·审查起诉期限最长是多久?
      审查起诉期限最长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


·被骗1000元是否可以立案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构成诈骗罪的要求诈骗的公私财物达到较大标准,也就是被骗财物价值要在3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而要......


·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


·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罪判多长时间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的情况下,有的人眼见对方没有当场死亡,没有积极的进行抢救,反而是下了狠心想要置对方于死地。而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很严重的,也会从......


·人民法院如何提起再审
      (1)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