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审查起诉的时限规定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的时限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二、审查起诉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部门依法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之后,如果认为证据充分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之后检察院会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看是否需要对移送的案件提起公诉,而这个过程也就是我们说的审查起诉,具体需要期限规定,上文中有相应的介绍,大家可以具体了解一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假离婚买房手续
      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都在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而房价近几年的涨幅也非常大,在一些一线城市,房价几年前与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为了打击炒房,稳定房价,许......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一、什么是国有土地出让划拨国有划拨土地,土地性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


·买商铺贷款利率是多少
      买商铺贷款利率是多少?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国家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抑制炒房的情况,随着消费水平的上涨,店铺租金也不断上涨,很多人从中看见商机,想......


·商业没签合同单方面毁约如何处理?
      商业没签合同单方面毁约如何处理?商业没签合同单方面毁约需要由违约方来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


·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一、车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坐牢吗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


·相比于父辈的生活水平
      相比于父辈的生活水平,大家的生活水平肯定有了很大的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财产增多肯定是必然现象。现代人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已经持续了好些年,离......


·员工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
      员工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职工工伤住院期间单位应发基本工资,此外待遇,提供《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供你参阅: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劳动关系管辖法院有规定吗
      劳动关系管辖法院有规定吗?一、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域管辖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


·合同到期社保怎么办
      当我们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时,就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会包含很多的内容,社保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在合同到期之后,社保怎么办呢?就和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