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期间变卖财产该怎样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

离婚期间变卖财产该怎样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1、制作虚假的欠条;2、虚报开支;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对于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发现对方在进行转移财产或者是变卖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提起诉讼,首先要求保护财产,以此避免财产的进行损失,然后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间的共有财产,恶意变卖方可能会少分到财产,或者分不到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可以以现金入股吗?
      ?一、股东可以以现金入股吗?股东是可以以现金入股的,还可以以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遗产继承公证费并没有取消,但是国家进行了一定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从间接抚养方拿到子女抚养费,如果子女抚养费不够了,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要是因为变更抚养费数额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起诉......


·醉驾肯定就是指司机在喝醉酒以后再继续开车的这样一种行为。但是
      醉驾肯定就是指司机在喝醉酒以后再继续开车的这样一种行为。但是醉驾不是以当事人的感觉为判定依据的,交警部门会通过酒精测量仪或者是血液检测等这些......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县级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


·父母离婚后孩子谁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孩子谁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父母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够担任监护人,父母可以把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


·债务人转让主债务的相关规定
      1、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能够履行的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的,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分公司有签合同资格吗?
      法律规定分公司有签合同资格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


·处分抵押物的方式有哪些
      处分抵押物的方式有哪些1、折价,即按照与抵押人事先约定的方法和价格,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小额贷款公司,以抵偿债务(即常讲的以物抵债);2、拍卖,......


·损害名誉权该报警吗2023
      损害名誉权该报警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