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期间变卖财产该怎样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

离婚期间变卖财产该怎样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1、制作虚假的欠条;2、虚报开支;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对于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发现对方在进行转移财产或者是变卖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提起诉讼,首先要求保护财产,以此避免财产的进行损失,然后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间的共有财产,恶意变卖方可能会少分到财产,或者分不到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如果两人共同财产不清楚怎么分配?
      离婚如果两人共同财产不清楚怎么分配?离婚如果两人共同财产不清楚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一个平均分配,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


·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离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说到劳动合同,相信您一定并不陌生,从企业员工的入职到离职都将涉及到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国的劳动者入职时需要按规定和用人单......


·刑诉法中退侦期限是否含节假日
      一、刑诉法中退侦期限是否含节假日?退侦期限是包含节假日的,因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司法机关也不可能先把犯罪嫌疑人给释放出来,而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


·租赁土地自建房屋拆迁怎么算补偿?
      一、租赁土地自建房屋拆迁怎么算补偿?租赁土地自建房屋拆迁补偿会根据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计算,土地的补偿是补偿给土地所有人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要去证明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的话,只需要将收入的来龙去脉的内容都提交出来就可以了,并不是特别的麻烦或是有改变。有下列情......


·在试用期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试用期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中期票据发行期限是多久?
      学过金融或者金融专业的人都了解过票据,其实,票据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只是我们对于票据感到很陌生,未曾认真关注过。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在飞速......


·商标行政诉讼 审理
      商标行政诉讼审理任何一家公司在做自己的事业的同时,应该及早的确定好自己公司产品的商标,商标问题往往都是颇具争议而又难以裁断的,需要司法机关......


·在微信上催收借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现在人们交流多通过微信、qq等方式,方便快捷,减少了时间成本,拉进了距离。那么借给别人钱,多次通过微信催他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中华人......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我们知道一般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当然,有些情况下这二者之间建立的可能是劳务关系,这需要区分清楚进行处理才行。那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