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夫妻离婚欠债怎么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

一.夫妻离婚欠债怎么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协议离婚中债务的处理经常遇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存在的债务就分为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然而,其中仅仅针对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才会需要清偿处理。但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债务的清偿协商达成一致的话,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债务问题作出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是否有区别?
      许多人都曾想不劳而获,便把小聪明用在了犯罪的手法上,通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吸收大量资金据为己有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受害者当然会根据受骗情况报警......


·民事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具体是指哪些人
      民事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具体是指哪些人一、民事诉讼参加人和诉讼参与人具体是指哪些人?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


·无效合同有什么后果,无效合同是否有时效限制
      无效合同有什么后果,无效合同是否有时效限制一、无效合同有什么后果《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


·驰名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驰名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


·被取保候审到哪里办理结婚证
      被取保候审到哪里办理结婚证1、双方同一城市男女双方在同一城市是比较好办的,只要到其中一社区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办理结婚证。2、异地办......


·逃逸行为依造成后果程度分别由行政法规和刑法调整;
      逃逸行为依造成后果程度分别由行政法规和刑法调整;而醉驾行为则一律由刑法加以调整《刑法》将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限定为醉驾和飙车这两类最多发、最......


·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税费
      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税费1、契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


·法院怎么确定诉讼标的?
      法院怎么确定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作为当事人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对象,在具体民事案件中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


·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有哪些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有哪些法律依据?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


·法律规定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
      对于诈骗行为,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由自然人实施的,但实践中也有一些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的情况出现,那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对于一些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