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处罚。
  
  两者的区别本质上是: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处罚是没有突破刑法分则中对罪名约定的量刑幅度,不得低于法定的最轻的量刑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最低不得低于三年。而减轻处罚情节则可以突破规定,低于法定的量刑最轻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可以低于三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客体方面
  
  (1)犯罪对象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2)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轻的;
  
  (3)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结果的;
  
  (4)积极退赃的;
  
  (5)主动赔偿经济损失的;
  
  (6)犯罪人与被害人有特殊关系需要从轻处罚的;
  
  2、犯罪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的;
  
  (2)犯罪时间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犯罪地点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4)犯罪方法、手段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犯罪主体方面
  
  (1)偶犯、初犯;
  
  (2)年逾古稀的老年人犯罪;
  
  (3)一般残疾人犯罪;
  
  (4)先天发育不良或后天疾病影响而智力低下控制力弱的;
  
  (5)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的。
  
  三、自身是否构成从轻处罚情节?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对于被告有自首、立功及其它情节的,可以考虑在量刑的时候从轻或者减轻。两者都是宽大处理政策的体现,但是也存在一定区别。从轻处罚必须在法定刑期的最低标准上执行,而减轻处罚可以突破底线,甚至是免于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私闯民宅怎么处理?
      我国私闯民宅怎么处理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


·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股权转让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一)、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


·检察院对同伙作案怎么批捕?
      一、检察院对同伙作案怎么批捕?对团伙作案的批捕的程序也是公安机关在将作案的团伙犯全部拘留以后的3日之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不过如果是团伙......


·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认定是什么?
      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认定是什么一、侵犯企业名誉权的认定是什么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


·一、最低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最低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费用(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


·离婚判给男方女方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很多时候,双方在孩子抚养方面无法协商解决。如果法院通过审理,最终将孩子判给男方......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的处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的处理是怎样的?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的处理方法是:1、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


·普通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有偿的,当然也可以是无偿的,无偿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约定借贷的利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债权人......


·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一、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


·刑事拘留时间可以去看望吗
      刑事拘留时间可以去看望吗一、刑事拘留时间可以去看望吗?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探望的,这是为了防止其亲属在探视时与其串供,若是此种行为一旦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