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这个布满高楼大厦的城市

在这个布满高楼大厦的城市,每个人都渴望有自己的一个归宿。家,这个词,对每个人的诱惑力都是相当的巨大的。因此很多人都为了买一套房而拼命努力的工作,日夜兼程,马不停蹄。但是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你可能要辛辛苦苦、勤勤恳恳的工作大半辈子可能也就只能支付起那一套不到一百平米的房子。但是好在,如今这个社会买房已经不成问题了,因为买房现在可以按揭,你可以先成一个家,再慢慢立业。那么什么是按揭呢?按揭购房有什么优点和条件吗?下面将为大家讲述这一系列的问题。那么按揭是什么意思呢?有什么优点呢?其实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按揭购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听着是不是觉得:哎,这个可以!那么她还有其他优点吗?当然有,首先你花了很少的钱去买房子,那么同时你就有足够的资金去做其他的事情,比如投资呀或者开一个什么店铺之类的,提高你的经济收入。同时你将有更多的资金去周转。听着这么好,那么按揭有条件吗?当然有,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去按揭买房的,你也要达到要求银行才会给你贷款。首先,第一点,你要年满十八周岁,你得成年了,你得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吧,你得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去负责呀,才能进行贷款。第二,选择房产,你要买哪套房房产类型是什么?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这样银行才能贷款给你呀,不然流程怎么走。第三,确定完之后是不是就要开始申请贷款了,这个时候就把你的什么有效证件还有法律文件准备好,这之后就开始填写贷款申请书了。第四,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你必须得确保自己有能力去还贷款,你要有稳定的收入,并且信誉度良好才能进行贷款,你必须还得保证自己没有其它公积金的债务。然后你还得办理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是你还不完钱跑了怎么办?银行到哪里要债去?所以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最后,就开立一个专门还款的账户,按照指定的日期,汇入指定的金额,一旦超过最迟的期限,那么银行讲要按照抵押合同来执行,为了避免这一切没必要的问题,所以一定要还清债务。由于现在人们对物质的追求不断的提高,买房已经成为必须的任务,有的人穷尽一生都还买不到一套房,所以现在很多人都按揭买房,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按揭买房也是有风险的,希望广大公民一定要深思熟虑,分析其中的利益关系。在你有能力且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再去贷款买房,不要盲目跟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儿媳改嫁还有继承权吗?
      ?一、对于儿媳改嫁还有继承权吗?是否有继承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上律师能会见被监视居住的人吗
      法律上律师能会见被监视居住的人吗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


·江西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江西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当地的平均消费生活水平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中有规定为:1、医药费:根据实......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在劳动合同法当中,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用人单位一方无故辞退或者是公司倒闭的情况,用人单位都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关的补偿,经济补......


·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在签字成立之日起,就意味着日后总有一天是会解除的。但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那究竟房屋租赁合同怎样......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有哪些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


·老人_________随_________生活
      老人_________随_________生活,负责照顾衣、食、住、行和医病等事宜。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子女共同负担_________的生活费......


·行政拘留处罚时间最长有多久
      行政拘留处罚时间最长有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残疾赔偿金年限如何起算
      残疾赔偿金年限如何起算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流程是怎样的?一、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公司变更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